全院学生:
根据学校团委通知,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计划
(一)参赛对象:我院全体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竞赛活动时间:2016年10月至12月。
(三)竞赛组织方式: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经专家评审,筛选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的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同时组织优秀作品的答辩、展示和交流。
(四)竞赛作品评选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学院组织专家团队选拔作品向学校进行推荐,由学校进行进一步评选。
(五)竞赛奖励办法:三类作品分别按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总数的10%、15%、25%、50%设特、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次。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参赛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名的学院。如积分相同,则根据获得竞赛特等奖的数量排序,特等奖获奖数量相同,则以一等奖数量排序,以此类推。
(六)参赛作品申报:
参赛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领域。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申报时需要上交作品申报书和参赛作品,并分开装订。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作者及作者所在学院相关信息。
(七)竞赛步骤与进程:
1.组织发动阶段(2016年10月)
10月,印发《关于举办第六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各参赛学院确定本单位参赛组织实施计划,并在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申报和全校初赛阶段(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
(1) 10月上中旬,各学院对学生参赛事宜进行培训和指导。
(2) 10月下旬,各学院按本届竞赛有关规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并择优确定本单位参赛作品。
(3) 11月15日前,各学院根据《第七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数额分配方案》的规定向校团委报送参赛作品一览表、《第七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及参赛作品(一式四份,并提交电子版)。
(4) 11月下旬,校团委根据参赛作品类别、数量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评选出80%左右的作品参加决赛。
3.终审决赛、展览、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
(1) 11月底,校团委向各学院发布终审决赛通知及作品答辩、展览、演示等有关要求;各学院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其他参赛组织工作;校团委召开终审决赛参赛作者会议。
(2) 12月,举行校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会议,汇报竞赛初赛情况和终审决赛筹备情况;召开组委会全体委员会议,通过终审决赛日程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
(3) 12月,举行终审决赛。举办竞赛作品展示、公开答辩和表彰。
二、我院学生参赛指引
(一)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全院学生参与本项竞赛。“挑战杯”竞赛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学院对于有意参与本项比赛的同学提供全程的师资力量、组织服务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让更多的同学有机会参与到本项竞赛中来,并力求取得最好的成绩。
(二)及时报名与材料申报工作。有意参与本项竞赛的同学,请按附件2、附件3、附件4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于2016年11月14日前,将参赛材料电子版本发到陈国球老师邮箱:chenguoqiu@m.scnu.edu.cn,纸质版本交院楼124陈国球老师处。
2.第七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3.第七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和参赛作品
4.第七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格式要求
联系人:陈国球,13903013835;学院124办公室。
学院团委学生科技创新中心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