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 培育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助力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 经研究,学校决定从2017 年起增设青年英才岗,面向海内外选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目的和聘用原则
(一)设置目的: 旨在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吸引一批德才兼备、思维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学术成就突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通过培养使其成为学术领军人物后备人选,聘期内冲击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和承担国家级研究项目,或达到相应层次水平。
(二)聘用原则: 青年英才岗按照“创新机制、按需设岗、规范管理、合理流动”的原则,实行合同聘用。
二、设置范围
青年英才岗的设置由学校统筹,主要依托学校重点建设或急需发展的学科、 学术平台和在研的科研项目设置。
三、聘用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恪守高校教师职业规范,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较强团队协作能力;
(二)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国际视野,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和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较好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学术成就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世界综合排名前 100 名的学科、世界知名高校或国际著名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工作 2 年以上的人员;
2. 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讲师、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位的人员;
3. 海内外著名大学博士毕业,且具有连续 2 年以上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或国家级研究机构等从事前沿科学研究经历,并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者;
4. 获得本学科领域海内外最高层次奖项或荣誉者。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学校发布选聘公告。
(二)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向选聘主体(学校、二级单位、教授)提交申报材料。
(三)初步遴选。 二级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学科建设和申请人基本情况等进行初步遴选,形成遴选意见报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综合评审。 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议,通过面试面谈、学术报告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学术水平、学术贡献、学术创新点、与学科发展的契合度等进行综合评议,并与考察人员充分沟通,提出选聘意见。
(五)学校审定。 学校在综合二级单位、相关学科专家、职能部门等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聘用事宜,并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五、职务、年薪及其他福利
(一)青年英才可根据个人基本情况申请受聘为“特聘研究员”或“特聘副研究员”。
(二)学校提供税前年薪 20-30 万元,特别优秀突出者可另议。具体标准由二级单位根据所聘职务、岗位目标、工作任务等提出初步建议,报学校人事处组织审定。年薪包括基础和绩效两部分,基础年薪按月均摊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三)二级单位的分配由所在单位自主考核发放。
(四)学校按规定依法为青年英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青年英才在聘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享有学校公共资源服务、申请职称评审、申报科研项目、申报各类人才项目等, 享受体检待遇,子女可按规定报读学校附属小学或幼儿园。学校不提供校内公有住房。
六、聘用管理
青年英才实行短期聘用,合同管理。学校与所在单位、教授、青年英才签订三方或四方聘用合同,合同约定职务、聘期、任务、待遇等条款。首个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聘期内取得突出科研业绩或有重大贡献者,可视情况续聘,聘期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青年英才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发放绩效年薪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绩效年薪不予发放,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优秀青年人才储备是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主动出击,想方设法延揽优秀人才。
(二)世界综合排名前 100 名的学科、世界知名高校或国际著名科研院所参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US 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 QS 世界大学排名》以及《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标准界定。
(三)学校为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国家级或部省级重要课题项目)的教授、研究员配备科研助手一名,凡符合上述青年英才条件者,可由教授或研究员本人物色推荐,按程序遴选使用。
(四)选聘青年英才的公告, 2017 年全年有效,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发布的工作指引选聘人才。
(五)有效业绩成果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之日为准。
(六)有关工作安排
1. 请各单位详细阅读《华南师范大学 2017 年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青年英才公告》(附件 1),并广泛宣传,积极做好人才选聘工作。
2. 请各单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岗位选聘工作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 2),指定一选聘工作人员,负责本项选聘工作。
3.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华南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岗位选聘工作指引》(附件 3),根据指引要求落实有关工作。
(七)青年英才选聘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 2017 年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青年英才公告
2.华南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岗位选聘工作联系方式一览表
3.华南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岗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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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