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部分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和新建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91号文)要求,我校拟组织各相关单位推荐此次换届的部分教指委委员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基本条件
(一)教指委委员人选应为人正派、办事公正,具有正高级职称(其中广东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分委员会、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技术指导委员会(新设)可放宽至副高职称),并在本学科专业或行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丰富的工作经验,热心参与高校教学或人才培养指导工作。
(二)每个教指委原则上都应有对所在行业工作岗位各项技能要求有深刻、具体认识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政府部门的专家(以下简称行业专家)参加,行业专家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行业专家委员不作职称要求。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各单位对照教指委名单(附件1),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研究确定各教指委委员推荐人选。各单位可为每个教指委推荐校内专家和行业专家各1人。各单位负责审核并汇总推荐人选,填写《推荐高等学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见附件2)盖单位公章,连同推荐委员人选个人信息表(附件3,推荐现任委员连选连任的可不提交个人信息表)上报。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1月11日前报送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01教务处教研科,过期不予受理。为方便汇总,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彭惠芳 张晶艺
联系电话:020-85211096
联系邮箱:jwkph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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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