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务处关于高水平大学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支付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各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经费负责人:为切实提高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执行绩效,保证项目资金在年底国库结转回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各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经费负责人:

为切实提高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执行绩效,保证项目资金在年底国库结转回收前应付款项能顺利完成支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底结余资金收回统筹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2015-2017年高水平大学第一个建设期至目前已接近尾声,相关预算执行工作也将告一段落。为确保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支出执行工作圆满完成,请各单位负责人、各学科群群主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于百忙中抽出时间组织人员全面清理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年前应付未付款项,并及时跟进相关报账工作。

财务处须于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闭前,将截至1215日各单位投递或现场受理的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单据全部处理完毕。所有支付完结后,如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资金仍有余额的,学校将统一收回项目余额并根据省财政结转金额统筹用于2018年学校预算安排。

二、财务报销单据投递及现场受理时间

因接近年末,各类财务报销业务剧增,从投递到财务审核办理报销需要数天的时间,而财政国库系统一般在1220号左右就将关闭,请凡需在今年内支付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的单位,务必于20171215日(星期五)正常办公时间截止前将需要报销的单据投递至财务处各校区投递箱或来人现场等候办理,逾期则财务不再受理。

三、加紧提前报送大额支付合同备案

因省财政规定,使用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大额合同款(商品和服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工程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支付前必须先将合同报省财政厅备案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付款,请需办理大额合同支付的单位尽快到资产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以免延误耽搁支付时间。

请各单位办公室、各学科群秘书尽快将上述通知要求予以传达。

                                        

 

财务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