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申报国家外专局2018年度教科文卫领域外专聘请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二级单位: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科文卫领域外专聘请项目的通知》(外专办发〔2017〕465号)和广东省外专局《关于

各学院、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科文卫领域外专聘请项目的通知》(外专办发〔2017〕465号)和广东省外专局《关于申报国家外专局2018年度教科文卫领域外专聘请项目的通知》(粤外专函〔2017〕153号),现启动2018年度教科文卫领域外专聘请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

地方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以下简称地方高校“推进计划”)旨在发挥其重大引智平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引智成果,应注重地方高校“推进计划”的内涵式发展,注重建设示范学院国际化管理团队,注重推动学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地方高校“推进计划”将按照“成熟一个,评估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稳步扩大实施规模。

申报地方高校“推进计划”须符合以下建设标准:一是高校本部二级学院;二是具备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条件;三是聘请外国专家担任院长,组建外国专家团队,与中方团队合作,承担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四是高校赋予该学院实质性自主管理权限,包括人事、财务、教学、科研管理权的;五是保障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地方高校“推进计划”的申报条件参照《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地方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国家外专局将继续扩大地方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以下简称地方高校“111计划”)的学科覆盖面,把更多具备竞争力的优势学科纳入支持范围。

申报地方高校“111计划”的学科须符合以下3种学科类型:一是瞄准国际科技前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创新引领的优势学科;二是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和产业发展、有望实现颠覆性创新、催生新产业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特色学科;三是面向国家发展重点领域、问题导向、文理融合的综合智库型支撑学科。

地方高校“111计划”申报条件参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附件2,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推荐申报基地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

2.引进的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所组成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团队原则上不应少于10人,鼓励将海外学术大师团队整体引进到基地。

3.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诺奖等国际知名科技奖项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良好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5.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原则上不再重复引进聘用。

6.每个依托科研平台原则上建设不超过2个“111计划”引智基地,基地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实职人员,基地需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三)地方高校“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地方高校“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旨在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推动产业发展的科学家、科技、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地方高校“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4)国家和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2.申报地方高校“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时间要求: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在华工作时间累积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3.申报地方高校“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申报条件参照《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前应确定2018年度拟聘请的外国专家,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拟定详细经费预算和使用明细,连同相应材料一并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上述三类项目均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有报名意向的项目,须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并填写《2018年度教科文卫领域外专聘请项目报名表》(附件5),于2018年1月8日提交至学校人事处,学校将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开通申报账号。系统开放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各单位应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申报,逾期将不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各项目申报条件进行,系统填报信息时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做到目标清晰、内容完整、理由充分。本年度项目均通过网站系统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相关附件材料应盖章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传提交,有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计划的批复文件,可选择能说明问题的部分扫描上传;需支付专家工薪的,应在系统中提交合同扫描件。

(二)2017年入选的项目应及时做好项目总结上报工作,项目总结工作将作为申请2018年项目的重要凭证之一,如不作总结,将取消2018年申报资格。2018年继续申报项目时应在项目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注明项目前期进展和成果,并注明2018年专家来华工作时间。

(三)每个省属高校认真遴选后推荐本单位1个项目进行申报地方高校“111计划”项目,超过数量将不予考虑。

(四)截至2017年已连续三年获国家外专局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申报。如前期项目成果显著,即将有重大成果突破和重大社会经济效益,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的,可报广东省外专局同意后继续申报。

(五)申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不得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申报,应直接按申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六)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陶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0-38882835,地 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11室,E-mail:hsrscg@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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