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近期省委宣传部将开展学雷锋评选工作,现将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粤宣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近期省委宣传部将开展学雷锋评选工作,现将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粤宣明电〔2017〕123号)和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粤教思办函〔201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从基层单位(处级及以下)中产生,每校限推荐1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1名岗位学雷锋标兵。请拟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围绕立足岗位作奉献来写,不要完全写成志愿服务。并于1月8日上午填写好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推荐表电子版已发至xcc5381@163.com(密码:87195381),请自行下载。学校党委宣传部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推荐。报送邮箱xcb02@scnu.edu.cn,联系人:徐能源,电话:8521642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2.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附件请自行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