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 自2010年起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做好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5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查看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二)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申请人于2月10日-3月2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 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或发表刊物名称,合著需注明位次。

(三)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准备下述纸质申报材料合订本一式4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其中1份由推荐学院在“六、单位意见”栏具体详细地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他3份只需具体详细地填写学校推荐意见即可,无需签字盖章)。

所需材料如下:

1.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2)。

2. 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 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四)上传电子申报材料

申请人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二级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须逐一审核申请人材料,完成全部申请材料的审核后,每个学院需提交一份《“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附件3),由学院签字盖章。

(六)报送材料

二级单位需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于3月2日前报送学校博管办。学校审核汇总后报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汇总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评审程序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

六、有关要求

(一)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均为2018年3月2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请各二级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而且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暂停我校“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三)申报材料如含有涉密内容,请务必在上报前做好脱密工作。

七、人事处博管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606室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85217886

传真:020-85213352

电子邮箱:bgb@scnu.edu.cn

华师范大学博士后之家网站:http://pd.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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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人事处博管办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