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老师:接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我院需推荐一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

尊敬的各位老师:
     接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我院需推荐一名具有硕导或者博导资格并指导研究生两届以上(含两届)的在职在岗老师参评。
     按照学院安排,从今天起到4月26日为自荐时间,请有兴趣参评的老师于4月26日上午12点之前与学院研工办联系并提交《华南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提名表》,谢谢您的支持!
                                                学院研工办
                                               2018年4月24日
 
附:
         

         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具有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并指导研究生两届以上(含两届)的在职在岗老师,已退休、离职老师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名额
1.提名阶段:各培养单位提名1位候选导师。
2.最终名额:15名。
(注:获得“我最喜爱的导师”荣誉称号的导师三年内不再提名。)
(三)评选条件
第一条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悉心育人。
第二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能因材施教,全面指导研究生的成长成才。从不同层面关心学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视师生间的沟通交流,师生关系融洽。
第三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优良。在培养研究生的探索创新精神上成绩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具有较好的科研水平。
第四条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治学态度严谨,积极主动开展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严格审核和把关研究生的科研和学术论文,所带研究生在学术科研、课程考试、论文答辩中无弄虚作假现象。
(四)评选具体流程
1.院系提名(4月23日-4月28日)
(1)研究生院于4月23日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布关于开展“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1名候选导师,并在培养单位内部通报,无异议后提交入围导师的相关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华南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提名表》。
2电子材料:《华南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提名表》,个人先进事迹(3000字内),1张一寸登记照,3张生活照(用于宣传推文)。
(4)提交方式:
14月28日下班之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校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9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室)
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scnuyjsgl@163.com
2.线上宣传、投票(5月3日-5月10日)
关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华师校研会),查看有关“我最喜爱的导师”的微信推文,即可浏览候选导师基本信息介绍及风采,每位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在线网站
http://yjszx.scnu.edu.cn/参与投票,每人只能投1次,必须投15票。
3.现场投票(5月11日)
(1)校研究生会组织最终评审会议,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各学院研究生会4名代表及4名学院研究生代表出席现场投票会议。
(2)各学院由1名研究生代表做时长为5分钟以内的导师事迹PPT展示,分享老师在育人、工作、科研中的成功经历。
(3)列席代表根据各学院学生代表展示情况进行投票,每人在现场投选15名候选导师(多于15票或少于15票视为无效)。
(4)现场投票结束后,现场随机选取4名监票人统计和审核投票结果,各候选导师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线上投票得票数/线上投票最高得票数*10%+现场投票得票数/有效票数*90%。
(5)现场宣布 “我最喜爱的导师”投票结果,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由校研会报送评选组织委员会商议裁定当选名额。
4.公示阶段(5月12日-5月16日)
经过评选组织委员的裁定确定当选导师名单,正式进入公示环节。
5.表彰奖励(5月16日后)
评选工作全部结束后,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会的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内宣传橱窗、《华师研究生》报等校园媒体上集中公布最终获奖导师名单及事迹,授予《华南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导师”》荣誉证书,推荐参评时代地产“立德树人奖”,并择期表彰。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实施细则.doc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提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