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更新版本
为了方便同学们申请及使用学院学生科研竞赛参赛经费、学生科研立项资助经费,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规定的同埋,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学生使用科研经费的相关工作列出以下指引。
本指引仅提供参考,以学校财务处的意见为准。
● 第一部分 经费管理与审批
● 第二部分 报销票据和材料的准备与检查
● 第三部分 报销流程
● 第四部分 借款
● 第五部分 示范
第一部分 经费管理与审批
经费管理
学校的经费(包括所有的经费)都是按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进行管理,具体的管理法规可查看财务处公布的规章制度。
重要提示:学校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的规定,非常复杂,如不按规定执行可能会导致经费无法报销、无法申请用使用,建议如有任何不清晰的地方,先咨询指导教师后使用。
● 1. 所有的经费开支,都需要合法的发票(有税务局公章和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作为报销凭据,收据等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 2. 大额经费(1000元以上)原则上需要通过银行操作(转账或支票),如涉及大额经费开支,需要与老师进行沟通处理;
● 3.涉外开支,如出国、出境参赛等,需要按规定到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进行报批,否则提供的票据无效,不给予报销国外(境外)票据;
● 4. 提供的发票的付款人应该是“华南师范大学”,不能多一字,也不能少一字;
根据国家税务局有关发票开具的要求,我校向销货方索取发票时需要提供相关税务登记信息,具体要求提供的信息如下:
(1)纳税人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89190
(3)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4)电话:020-85211127
(5)开户行名称:工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6)开户银行账号:3602008109000386071
备注:2016年三证合一后,我校已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代原纳税人识别号。
● 5. 发票最好上有详细的货名、单位、单价、数量等信息,如没有,则需要提供送货单或购物清单;否则,不一定能通过学校财务处的审查;
● 6. 所有开支须使用公务卡(教职工)或银行卡(学生学费卡)进行开支,在报销时附上本人签名的POS单,如因网购等无法提供POS单的,可以打印网上银行电子对账单(须包括卡号、消费时间、消费金额等信息);快递费、公交车费等目前的确无法刷卡开支的除外;
● 7. 如发票上的内容有“附清单”字样,则须附上发票出具方提供的购物清单或购物小票;
● 8. 发票的列支内容应该是符合工作需要的开支,并符合工作开展的常理;
● 9.采购以下物资,须走政府采购流程,不得自行购买:打印耗材、纸张、500元及以上的设备仪器、电脑、手机等;
● 10. 如网上购物出具广州市以外的发票,请打印订单页面并附上;
● 11. 发票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18个月,逾期无效;每张发票的背面须有两个人的签字,其中一人应为指导教师。
经费的审批与使用
●学科竞赛参赛费用审批
一、学生申请经学科竞赛参赛费用实行提前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按“按需审批,标准控制、节约使用”的原则进行办理。
二、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可申请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参赛费、住宿费及其它可能需要的费用。
三、学生申请及使用这一经费的标准按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点击这里查看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大体如下:
1. 交通费(市内交通):包括本市和目的地所在城市,学生仅报销公共交通费用,包括公交、地铁,原则上学生不报销的士费;
2. 交通费(城市间交通):如广州到当地有直达的火车,则按直达火车的硬座/硬卧或高铁/ 动车二等座为最高标准,凭据报销;如当地没有直达火车,则可按转转乘火车的硬座/硬卧或高铁/ 动车二等座为最高标准,凭据报销。
3. 参赛费:凭主办方的公文为标准进行申请,报销时提交比赛的邀请函或比赛通知等注明缴费标准、盖有公章的纸质文件;
4. 住宿费:学生每人每天按以下不城市的最高标准,凭据报销:北京、上海、三亚最高标准:500元,江苏、福建、广东、云南、杭州、郑州、成都:450人,其他地区(城市)380元。
5. 伙食费:学生原则上不计发伙食补助费;
6. 其它费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申请,如可能存在的保险费等。
四、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参赛费申请流程:
1. 在线登记申请表(点击这里在线登记参赛费申请 );
2. 下载、填写、打印申请表(点击这里下载打版本的《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申请审批表》);
3. 将纸质的申请表交到学院123室谢子娟老师处登记(如有教练或指导教师须先得到指导教师的签字),然后到教学副院长处审批(院楼124室,曾院长);
4. 将审批后的表格交回学院123室谢子娟老师处。
● 学生课外科研立项项目经费审批与使用
一、本条所指的学生课外科研立项项目经费,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金种子挑战杯培育项目、学生一般课外科研立项项目;
二、学生课外科研立项项目经费的使用,勿须得学院的提前审批,在资助经费额度内凭据报销;
三、资助额度的下达按学院正式公布的公文为准;
四、所有的开支须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指导教师。
提示1:学生课室科研立项经费由学生进行使用,指导教师不能进行使用
提示2:课题经费使用后立即报销,不要等到题后再报销,建议定期汇总报销
提示3:每年12月末下达的经费会回收并不再下发,因此所有的报销须在12月30日前完成报销手续,请合理安排好经费使用时间。
第二部分 报销票据和材料的准备与检查
票据粘贴与签字
● 按本指引第一部分的经费管理要求,清点票据,并将同一张发票的刷卡单、可能需要的其它文件列好,粘贴在同一张粘贴单上,粘贴单可在学院110办公室领取;
● 粘贴发票时,发票须严格按财务处的要求进行粘贴(点击这里下载财务处发票粘贴演示PPT),第一次黏贴时可先向教师进行咨询,注意事项如下:
(1)小张在下面,大张在上面;
(2)不能超出粘贴单边缘与粘贴线;
(3)粘贴好之后应该能查看所有的文本信息和印章信息,包括日期、金额、项目、单位名称、公章等。
(4)票据尺寸大于粘贴单的,应对齐粘贴单的上边(或下边),另一边折叠调整在粘贴单内。
(5)票据数量较少时可按内容及类别依次粘贴在同一张粘贴单上。
(6)票据数量较多时,先按业务类型进行分类,如:图书报刊、办公用品、印刷费、邮电费、实验材料、业务费、差旅费等;同一业务类型的发票宜粘贴在同一粘贴单上。
(7)出差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应统一归集到当次差旅业务中进行报销(如数量较多可在多张粘贴单中粘贴),如在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车票、住宿费及因公零星购物发票等,必须跟随往返交通票才准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出示情况说明文件。
(8)粘贴好之后的发票应该平整,不能导致某一部分或角落拱起,方便装订。
●签字:在所有的发票的背面,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签上经手人和核对人的名字,经手人是该交易的发生人,核对人可为项目负责人,如是项目负责人是经手人则核对人须是指导教师。部分发票可能背面涂黑无法签字,这时请在正面的空白处签字。
票据分类、清点与在线登记
● 将票据按以下表格进行分类;
非差旅开支 | 差旅开支 |
●按以上分类清点、记录票据的张数与金额,张数仅指发票,其它附件不需要计入张数。
●在线登记报销明细(点击这里在线登记报销明细);
第三部分 报销流程
● 第一步 按要求进行票据粘贴,准备好其它需要的文件和材料;
● 第二步 按要求在每张票据上签字;
● 第三步 按要求进行在线登记报销明细;
● 第四步 携带票据到学院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负责教师(院楼123室,科研立项为唐老师,学科竞赛为谢老师)处进行审查,现场录入财务系统,打印报销单与签字;
● 第五步 携带票据、报销单到学院主管领导(院楼313蒋院长,部分为院楼210党委副书记黄书记,具体在录入账务系统时询问教师)处进行审批;
● 第六步 携带报销单到院楼110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
● 第七步 将已经盖章的报销单和票据到学校行政楼财务处报账大厅,扫描并投递;
● 第八步 该项经费的报销结果直接进入在线登记时填写的帐户,请注意查收。如已事先借款,则会直接冲掉借款记录。
提示:请严格按以上流程进行报销,不按流程进行可能会导致报销无法完成。
第四部分 借款
●如因工作或科研需要,可以在工作预算或立项经费范围内向学校借款,借款须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办理;
●如有指导教师同行则原则上不办理借款,由指导教师用公务卡进行提前消费;
●借款的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并按期还款;毕业前没有履行还款手续的,按毕业资格审查没有通过处理。
●如需借款,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第一步 进行工作预算,如有指导教师,该预算须经指导教师认可;
第二步 在线进行借款登记(点击这里在线进行借款登记);
第三步 到学生创新创业负责教师处办理借款手续,并现场打印借款单;
第四步 将借款单交由指导教师进行签字;
第五步 携带借款单到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院楼124曾院长)处进行审批;
第六步 携带借款单到院楼110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
第七步 将已经盖章的借款单到学校行政楼财务处报账大厅,扫描并投递;
第八步 该笔借款直接进入在线登记时填写的帐户,请注意(提醒对方)查收;
第九步 在预约冲账时间之前,完成借款报销。
第五部分 示范
案例示范一:外出参赛
2015年学院ACM协会组织张三等三名同学到北京大学参加ACM/ICPC亚洲大陆赛区北京赛区比赛的财务工作流程
● 第一步 提前7个工作日完成工作准备
1. 按本指引第一部分的内容,办理经费使用审批;
2. 购买保险(可自行上网购买短期旅游险);
3. 签署自愿参加活动的声明(由于该项活动是外出活动,需要告知家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二步 如有需要,提前7个工作日办理借款手续;按第四部分的流程和要求办理;
● 第三步 外出参赛过程中,注意收集或准备经费开支的票据和材料
1.交通费
三名同学是乘坐飞机去北京参加比赛,加来时是座火车回来。因此其报销的交通费包括:
(1)三人从学校去机场的机场大巴或地铁的车票;
(2)行程单三张、登记牌三张,如是网上购票,还需要打印订单页面和银行开支记录;
(3)从北京机场到北京大学的公共交通(如地铁或公交)的票据;
(4)其它的在出差地点发生的必要的市内公共交通费用的票据;
(5)从北京大学到北京火车站的公共交通(如地铁或公交)的票据;
(6)北京到广州的火车票三张(网上购票,还需要打印订单页面和银行开支记录);
(7)从广州火车站到学校的公共交通(如地铁或公交)的票据。
以上票据的报销中,飞机票只能按同路程火车票(或动车二等座)车票价格报销;如果机票价格低于同路程火车票(或动车二等座)车票价格的,可凭机票价格报销;同样,如该三名同学购买的火车票是卧铺或一等座,则参考飞机票处理。
2.住宿费、伙食费
按实际发生情况出具,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260元,须提供发票和POS单;伙食费学生不给予补贴。
3.保险费
这部分同学在出去之前,按学院的要求购买短期旅游意外保险,需要提供:发票、保单、投保人名单等保险公司出具的材料和银行卡使用记录。
4.参赛费
按组委会规定,每支参赛队伍需要交费1000元,因此,需要在交费时索取发票和比赛邀请函(盖有公章),同时提供POS单;
如在参赛之前通过借款对公转账向对方支付参赛费,则不需要提供POS单。
● 第四步 结束参赛回校后工作
1. 按本指引第一部分中的经费管理要求,检查票据、文件和其它材料是否已经齐全、正确;
2. 按本指引第二部分要求依次完成票据的粘贴、与签字;
3. 按本指引第二部分的要求,对票据进行分类、清点,在线填写报销明细表;
4. 按本指引第三部分的指引,办理报销手续。
● 第五步 结束本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