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资产管理处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贵重仪器设备绩效信息的通知

各院、所、中心: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 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及广东省

各院、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8〕27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学校贵重仪器设备的绩效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贵重仪器设备的绩效统计时间范围是:2017-2018学年度(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考核时间段内新增的设备,若投入使用时间不足一年的,本次不进行统计。

二、本次绩效统计的贵重仪器设备为:每台(件、套)单价人民币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并用于教学、科研方向的03类仪器设备。

三、填报时间要求: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8日前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报填,并将填报结果《2017-2018学年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调查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10日前送交学校资产管理处,由学校资产管理处汇总后集中上报。

对无使用机时和无效益评价得分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由各使用单位的主要领导加注处理意见,并签名、盖章。

凡未按时间填报绩效信息的,本学年度按0分统计,并再按上级要求进行通报并暂停该单位的其它相关设备采购,直至整改完毕。

四、本次数据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上报,请各单位、各位老师按照学校网络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具体填报操作方法详见附件《华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平台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数据上报操作手册》。

五、请各单位和仪器设备负责人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落实统计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规范。

六、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508室,汪老师,85211109-601;

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B314室,林老师,39310568;

专此。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平台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数据上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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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