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记计算机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党日学习活动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决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的产生有着怎样的来龙去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决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的产生有着怎样的来龙去脉?为什么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要重新修订?新修订的《条例》有哪些亮点?如何严格执行《条例》?作为教工党员,计算机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在2018年11月9日开展了支部活动,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了解新《条例》的亮点,严格遵守、维护纪律,争做优秀的共产党员。

11月9日,计算机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党日活动开展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本次支部活动,由支部书记张奇支老师主持,邀请了学院党委书记卓雄辉教授做了活动讲话。卓书记谈到:新《修订》的条例,内容与之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其亮点值得我们党员同志认真学习,从严要求自己,“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绝不能有漫不经心的态度。”张老师介绍了《条例》中新修订的内容:指出新《条例》与原《条例》对比,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2 条。它是目前我党“历史上最全、最严的党纪”: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将不再有空子可钻。之后,大家认真观看学习了中纪委关于新修订《条例》的部分问答视频后,针对新修订《条例》的九大亮点、教工党员如何增强“四大意识”、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开展工作等方面展开严肃而热烈的讨论。

教工党员们在学习后,纷纷表示,要认真研读新修订的《条例》,领会其中精神,立足教师教学与科研岗位,强化党员的政治纪律意识,坚定政治信仰,确保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纪律为尺子进行衡量,围绕“六项纪律”和“四种形态”开展工作,推动纪律审查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撰稿人:沈映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