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好: 现将《关于做好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您,请各位教学科研与教辅人员于2019年11月15日前填写好附件2、3后

各位老师好:

现将《关于做好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您,请全体老师于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填写好附件2、3(各有工作表4个,共8个工作表)后发送至邮箱:jxjxyoffice@126.com。


                                    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关于做好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各职能部门:

目前,学校正积极推进绩效工资改革方案,2019年9月已先行推出《华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新的绩效考核奖励计划正在进一步制定之中,总体框架已确定,为更好推进新方案的制定,确保新旧方案有效衔接,经学校研究决定,就做好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学校新的绩效考核奖励计划,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基本工作量考核、教学科研业绩奖励、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将结合《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修订)》(华师〔2012〕127号)的规定,统筹安排、衔接发放。

二、具体方案

1、基本工作量考核

2019年基本工作量考核采取个人填报、二级单位核定、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填报2018年度(2017-2018学年)《基本工作量申报表》(附件2-3),经二级单位核定后上报学校,核定结果一方面作为学校测算新方案下教职工基本工作量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学校原则上审定通过二级单位上报结果并将之作为现行绩效工资,即每人每月1000元的“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考核奖”(第十三月工资)的发放依据。

2、教学科研业绩奖励

2019年教学科研业绩奖励发放依据不变、办法不变,学校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修订)》(华师[2012]127号)规定的标准对各单位2018年完成的业绩成果进行核算和下拨。

3、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奖励

按华师[2012]127号的规定,将按学生数计算的基本教学业绩和按课程计算的教学工作量业绩纳入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奖励,下拨至各二级单位。同时2019年按照发展规划处拟订的考核结果奖励办法对考核优秀和良好的二级单位进行奖励。

三、工作安排

1、教学、科研单位工作要求:为扎实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数据基础,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全体教学科研与教辅人员填报2018年、2019年基本工作量数据,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

2、职能部门工作要求:绩效考核奖励的核算,请于11月22日前完成。

具体工作安排及填报表格请见附件1-7。

四、注意事项

1、为保障教学科研单位的有序运行,学校将于10月29日前预拨部分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请各单位注意查收。此次绩效考核奖励核拨工作定于12月10日之前结束。

 2、各教学科研单位、各职能部门务必按时间节点安排工作,通知到人,认真填报和核对,避免错漏。

3、此次2018年、2019年基本工作量数据将用于测算学校基本工作量标准,请各单位予以重视、认真填报。

联系人:吴琳琳           联系电话:85217511


文件下载:附件1 具体工作安排.docx


文件下载:附件2:绩效考核基本工作量个人申报表(2018).xlsx


文件下载:附件3:绩效考核基本工作量个人申报表(20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