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住户人员信息管理的通知(第18号)

全体师生、员工、住户: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呈积极向好态势,为响应政府号召,进一步加强复产复工返校人员管理,持续做好我校新

全体师生、员工、住户: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呈积极向好态势,为响应政府号召,进一步加强复产复工返校人员管理,持续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教职工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加强校园住户人员信息管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部署和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学校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校内人员及家属区管理。执行严格入境和抵穗(佛)人员管理制度,居住在校内人员抵穗(佛)及时通过“穗康”小程序或“佛山通”小程序主动申报登记人员信息,并向我校报备登记相关人员信息。请各校内住户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校内住户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以便学校全面掌握和加强校内住户信息管理,协助属地疾控部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关口前移、追根溯源”工作。(校内住户包括:校区产权房非华师教职工业主及其直系亲属、租户及其直系亲属、教职工直系亲属、住家家政人员等,已通过学校“健康打卡系统”上报信息的教职员工及全日制学生无须填写此表)

二、根据广州市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有房屋租住、借住行为的业主或者责任人必须落实防控责任,主动填写或督促租住者、借住者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校内住户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向学校如实报备房屋实际居住人的相关信息。

三、出租、出借业主对相关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房屋实际居住人员负直接责任。对隐瞒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抵穗(佛)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不报告重点疫区抵穗(佛)人员租住房屋情况、不落实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规定、不履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报告责任、不配合政府、社区工作人员和学校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继续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各在校住户严格按照学校《关于防疫期间加强校园管控的通知(第6号)》要求,凭临时通行证和身份证件(同时持有)出入校园。疫情形势虽有所好转,请各在校住户不可大意放松,建议无事不出门、出门不聚集、出门戴口罩。

五、石牌校区产权房非华师教工业主、租户及教职工直系亲属可通过本次报备一并申报办理临时校园临时出入证。申报人提交信息后,由物业中心核对并制证。申报人待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件到家属区各区域保安岗亭签领证件。原物业中心在线申报表停止收集信息,原临时出入证仍有效。

六、除必要的值班、保卫用房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校园内教学办公用房安排人员住宿。

七、疫情防控涉及全校师生及家属区业主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全体教职工和家属区业主高度重视。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向校区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反映。

石牌校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211550;

大学城校区后勤办,联系电话:39310121;

南海校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757-86687222;南海校区后勤办,联系电话:0757-86687321。

 

 

华南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附件:扫码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校内住户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