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天河区誉城苑公租房有1套房源空出,户型为两室一厅,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誉城苑房源:户型为两室一厅,面积为62.44㎡;
2.租金标准:54元/平方米/月。
二、配租依据
根据《中华人共和民国合同法》、《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编在岗教职工、预聘制人员或非事业编引进高层次人才;
2. 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四、配租流程
1.报名申请(3月4日-3月10日)
2.材料审核及计分排序(3月10日-3月12日)
3.网上公示(3月15日-3月19日)
4.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3月23日)
五、教工提交材料
1.《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2);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3);
3.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
6.结婚证复印件;
7.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
方式如下:
(1)关注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个人名下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六、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上填写单位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七、其它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租住公租房的教职工不参加此次申请。
3.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人才公寓租赁合同,须退回学校周转房)。
4.根据申报人员数量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排序选房,若未成功选到住房者,房改办将登记保留排序号,今后如有零星的公租房房源,将按此排序号安排(排序号有效期为6个月)。
5.请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4楼408室;电话:85214186)
请有需求的教职工于2021年3月10日17: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hqcfgb@m.s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附件2: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文件下载:附件2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1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doc
文件下载:附件3 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xlsx
房改办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