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大学城佳苑公租房有10套房源待租,户型为两室一厅,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现组织教职工申请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户型:二房一厅:(套型面积:59㎡);
2.租金标准(建筑面积):30元/㎡/月;
3.房源情况:大学城佳苑8号楼2层和3层。
二、配租依据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和《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
三、申请条件
我校在岗教职工符合下列条件:
1. 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2.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附件2);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3);
3. 本人及入住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 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35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5. 学历证书复印件(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6.结婚证复印件1份;
7. 广州市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申请之日前一个月内开具的证明均有效,需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以上成员曾用名房产信息, 无房证明请持以上人员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
广州市无房证明开具方式(二选一):
(1)关注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个人名下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已办理居民户口簿但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子女查询住房情况,可到上述窗口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8. 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在签订租住合同时须提供《单位担保书》1份。
(二)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附件2)上填写单位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
请将申请资料的按照以下要求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hqcfgb@m.scnu.edu.cn
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及打包命名:单位十姓名;
(2)每项资料的命名需要与内容一致;格式为PDF或JPG;
(3)申请材料第1,2项资料需另外提供电子版;
收表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1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申请资料待需要时再通知提交。
五、其它说明
1. 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 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教职工不参与此次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3.此次申请大学城佳苑教职工,资料经审核通过不得弃选,我办对弃权者采取取消一次公租房申请资格处理;
4.已租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周转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周转房);
5.计分方法、选房顺序参照附件1中第六项和第七项;
6.计分排名公示、选房等事宜另行通知;
7.请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408室;电话:85214186;联系人:韦老师,胡老师)。
附件:
1、《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2、《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
3、《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4、《单位担保书》
文件下载:附件1 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doc
文件下载:附件2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 (1).doc
文件下载:附件3 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1).xlsx
文件下载:附件4 单位担保书.docx
房改办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