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第十五批校级通识教育课程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一流通识教育课程,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2018修订)》(华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一流通识教育课程,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2018修订)》(华师〔2018〕3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持续推进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现将第十五批校级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说明

1.课程模块划分

通识教育课程分为七大模块:创新创业、艺术修养、文化传承、社会研究、科学思维、多元文化、道德推演。每个模块需开设多门课程供全校本科生选修,每门课程原则上设2学分、32学时。各模块课程具体要求和指引请参见《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试行)》(附件1)。

从2013年起,学校按照“逐年优化,逐批完善”的思路推进通识教育改革,所有新开课必须遵循通识教育课程申报流程,经由学院审查和推荐、获得学校审批通过后方能开课。经过14批次的审批,目前已有95门课程作为通识教育建设课程,88门课程作为通识教育培育课程,186门课程作为普通公共选修课程准予开课(附件2)。

2.申报课程类别

拟申报课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校规划建设的课程,由学校指定相关学院牵头建设;另一类是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由教师本人或团队提出申报。

(1)学校规划建设的课程。此类课程由学校规划,指定相关学院承担建设任务,包括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课程、纳入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师范教育课程和指定的超星尔雅通识教育课程(附件3)。其中,超星尔雅通识教育课程主要是通过引入外校优质课程资源,促进相关学院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请相关学院按照附件3的指定,遴选符合资格的专任教师与教学团队提出申报;在申报过程中,教师可对超星尔雅的课程名称和课程内容进行合理的修改。

(2)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此类课程由教师个人或团队自主提出申报,鼓励不同专业的教师组成跨学科教学团队。申报的课程可以是新增课程,也可以对原有的普通公共选修课进行优化后再次提出申报。

二、申报人资格

原则上课程负责人及其教学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的学院专任教师;(2)副高(含)以上职称的学院专任教师。

非本校在职人员(含博士后)不得申报。

为保证通识课程的持续建设与开课,课程负责人应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并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使青年教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通识课程主讲教师。

三、建设经费

学校将对所有提出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获准开课的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建设课程、通识教育培育课程和普通公共选修课程,前两类课程将获得学校不同程度的课程建设经费资助。经费资助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开课要求

1.通识教育建设课程的建设周期累计为6个学期,培育课程的探索周期累计为3个学期,起止时间以学校通识教育课程立项建设公布的通知为准。

2.通过审核的通识教育建设课程、通识教育培育课程、普通公共选修课程必须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出课程,未能在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开出的课程建议延缓申报。为保证学生修读与校区资源分配平衡,课程负责人与教学团队成员第一次开课必须在其学院所在校区开设,原则上每个学年应在不同校区轮流开课或同时开课。

3.引进超星尔雅等在线课程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应在引进课程的基础上,按照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或翻转课堂教学模式重新优化教学设计。原则上,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用于线下课堂教学的学时应不低于总学时的一半。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的教师和教学团队请于4月16日(星期五)前将《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书》电子版(附件4,填写说明参考附件5,填写样例见附件6)提交到相关学院。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统一于4月21日(星期三)前将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XX学院通识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7)的电子扫描版及相关课程的申报书电子版以“XX学院通识课程申报”为主题发至联系人邮箱,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联系人:李老师,boya@m.scnu.edu.cn,39310023;393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