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节约用电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有序用电政企联动工作组运行机制的通知》(穗工信函[2021]193号)文件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有序用电政企联动工作组运行机制的通知》(穗工信函[2021]193号)文件精神,由于西电送电能力不足、经济持续回暖及气温持续偏高等原因,当前全省电力供应十分紧张。为应对供电偏紧的形势,要求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在用电高峰时段(每日9:00-12:00、14:00-17:00、18:00-21:00)实行错峰用电。同时,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广州市供电局将进行严格实时监控,对拒不执行错峰用电的单位进行警告甚至限制用电。为配合政府部门要求,加强学校节约用电管理,避免因供电部门拉闸限电而影响我校正常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现就我校节电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节约用电工作,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多措并举加强本单位节电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可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开展节电宣传;各学院要积极培养学生的节电意识,将节约能源的理念和举措贯彻到每一位师生日常行为中。

二、在白天户外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各单位应关闭室内照明系统,使用自然采光;确需使用照明系统时,尽量减少灯具开启数量,控制合适照度。

三、使用学校中央空调系统的区域,管理部门须严格按照党办校办于2021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开放一校三区中央空调系统的通知》中明确的开放时间开停中央空调,不得提早开放、推迟关停。

四、使用分体空调的区域,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空调启动后,房间须及时关闭好门窗,防止冷气外泄。

五、自习课室、图书馆阅读区等公共区域,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尽量实行空间集中管理,减少照明、空调随意开放的闲置浪费。

六、下班或放学后室内长时间无人时,务必及时关闭灯具、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关闭室内开关,使用分体空调的必须关闭空调电源。

七、用电高峰时段,各单位尽量避免开启与教学科研无关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八、各单位要持续开展节约用电自查自纠工作,杜绝浪费电能的行为发生。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