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优先聘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优先聘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20〕125号)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优先聘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20〕125号)、《华南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法教师队伍建设方案(2022-2026)》(华师〔2022〕20号)。现就2022年优先聘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华师〔2020〕125号规定条件的全职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可申请优先聘用高级岗位,青年英才、博士后、预聘制教学科研人员暂不纳入申报范围。

符合华师〔2022〕20号条件的学科教学法教师可申请优先聘用高级岗位。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请个人填写优先聘用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2022年3月9日前提交至二级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请二级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在个人申请表中填写审核及推荐意见,于2022年3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资格审核。人事处对申请人材料、优聘期目标任务进行审核,提出拟聘用建议。

(四)学校审定。2022年3月下旬,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优先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高级岗位优先聘用实行即时申报,此后纳入申报范围的教学科研人员一旦达到相关申请条件,即可按程序提出申请,报人事处。

(二)引进人才若达到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可按照校内人才申报程序申请优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申请人使用的科研项目、教学科研获奖等业绩应符合相应文件要求(华师〔2020〕125号、华师〔2022〕20号);申请优先聘用教授、副教授岗位的,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教学工作量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佐证材料。

四、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20-85215091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优先聘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正高级)

2.优先聘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副高级)

附件请自行前往综合服务平台下载,谢谢!

人事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