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更好地提供工程项目审计服务,让老师少跑腿好办事,审计处建设了华南师范大学工程项目审计系统(网址:http://10.248.55.117/user/login),从2022年4月21日起开始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列入学校2022年及以后年度内审项目计划范围的工程审计项目,审计资料的报送及审计结果的反馈、确认等通过该系统进行。系统启用后,各单位工程项目的线下送审即停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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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资料送审采取由工程项目经费所在单位(简称建设单位)主动送审的方式,具体按立项->选择工程项目->资料上传->提交审核->经费负责人审核->送审单位领导审批->审计处工作人员接收资料->核对资料->同意(如驳回将直接返回资料送审人起点)流程办理。
(一)立项
对需要送审的项目需先由建设单位送审人员在系统立项,送审人点击“工程审计项目”模块下面的“工程项目建立”,新增工程项目并输入相关信息(项目类型:基建项目包括新改扩,其他修缮项目选择维修工程)后保存。
(二)选择工程项目
点击“工程审计项目”模块下面的“选择工程项目”选择所需进行操作的工程项目。
(三)资料上传
送审人根据审计类型的不同,分别在系统不同的审计模块(工程预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等共11个模块)下,按送审资料清单所列栏目上传对应文件,确定资料正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选择经费负责人后提交。
(四)经费负责人审核
经费负责人登录系统,在首页点击“待办事项”,选择相应工程左边的“业务处理”,核对送审资料无问题和建设经费已落实,则点击“同意”,有问题点击“驳回”,然后录入审核信息点击确认。
(五)单位负责人审批
单位负责人登录系统,在首页点击“待办事项”,选择相应工程左边的“业务处理”,对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审计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认无误后,则点击“同意”,有问题点击“驳回”,然后录入审核信息点击确认。
(六)送审资料修改补充
审计处工作人员对单位送审的资料进行审核,如审核认为资料有误或资料不齐将驳回至建设单位的送审人员,送审人员需重新修改和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按原路径提交审核。
四、审计结果系统反馈和确认程序
审计处组织人员开展各工程项目审计后,将出具审计结果意见,并在系统发布,请建设单位在系统查收。其中:工程预算和工程结算两个阶段的审计结果,设立了建设单位送审人员核对确认程序,送审人员在认真核对后,如对审计结果没意见,则点击“通过”,如有意见,点击“不通过”,并在系统表达具体的不同意见,审计处核实情况后将重新发布审计结果。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工程项目不同审计环节,凡前面审计环节提供过的资料,后续环节不需再提供,如:工程预算审计提供过的资料,在竣工结算审计环节不需再提供。
2.提供的资料如需领导签字或单位盖章的,请将签字盖章后的资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以PDF或JPG文件形式上传至系统,领导签字或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请各单位作为档案保管,不再报送审计处。
3.预算审计在前,结算审计在后,对未办理预算审计的工程不得先开展结算送审。对系统启用前已完成工程预算审计但尚未完成竣工结算审计的项目,请建设单位在提交竣工结算审计资料前先在系统上补办一下预算审计程序,并在立项项目名称后标注(预算审计补办)。
4.审计系统的具体使用操作,请参阅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工程项目审计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如有疑问,工程资料送审问题,请联系魏老师,电话85215063,线上技术问题,请联系李老师,电话85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