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暂行办法》(华师〔2013〕197号,附件1),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管理人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暂行办法》(华师〔2013〕197号,附件1),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受聘管理岗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南海一聘行政管理人员。

二、工作原则

受学校管理岗位职数限制,2022年用于人事职级晋升的管理六级岗位不超过3个,管理七级岗位不超过1个,管理八级岗位不超过2个。学校在充分考虑临近退休教工的晋级诉求和保证人事职级晋升岗位数持续有效运转的前提下,在申报人中择优聘用。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前,申报人登陆“华南师范大学管理岗位晋级聘用申报系统”,网址:https://ihr.scnu.edu.cn/v2/matter/detail?id=356,认真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有效佐证材料(含申报人近年工作总结,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行政定级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推荐

1.所在单位登陆“华南师范大学管理岗位晋级聘用申报系统”,网址:https://ihr.scnu.edu.cn/v2/matter/detail?id=356,对照人事职级晋升条件严格审核申报人的资格,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所在单位召开推荐人选民主测评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参会人员范围含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及南海一聘人员。统一使用《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民主测评投票表》(见附件2),进行投票,原始票和统票表需交学校人事职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备查。

3.所在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议研究,提出人事职级晋升推荐人选,并将推荐结果录入申报系统,并在系统上传二级单位推荐报告(含近五年现实表现情况)。

二级单位于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前完成初审、民主测评、申报系统推荐等工作,并打印申报人的《华南师范大学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申请表》,连同《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一个单位汇总填报一份,需同时上交盖章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上报学校人事职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逾期视为无推荐。

(三)考察评议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对未达到条件的人选由系统直接退回相关材料。学校组成联合考察评议组,对达到条件的人选进行考察评议。

(四)审议推荐

学校召开人事职级晋升人选审议推荐工作小组会议,对各职级晋升人选进行审议推荐。

(五)学校审定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党委会议审定人事职级晋升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发文

学校公示拟聘用人选。学校人事职级晋升工作监督小组受理相关申诉事宜。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正式发文聘用。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须在个人申报时间内完成系统申报,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二级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单位初审、民主测评、推荐等工作。本次人事职级晋升工作中,有关资历和业绩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其他环节的时间安排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学校确定。

(二)各相关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工作,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开展。

五、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剑坤、麦源升(85211059)、刘浩(85215091)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暂行办法

2.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民主测评投票表

3.管理人员人事职级晋升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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