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推荐广州航海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诚请协助推荐广州航海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的函》,广州航海学院拟启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诚请协助推荐广州航海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的函》,广州航海学院拟启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更新工作,现委托我校推荐经济管理、思政、艺术、体育、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作为广州航海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入库人选,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良好业绩。

(四)在高等学校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推荐学科评议组及所含专业

序号2021年度职称评审方案学科评议组备注
学科评议组名称包含学科及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轮机工程、机械工程、物理学等
2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等
3经济管理经济学、管理学等
4语言学英语、日语、意大利语、中文等
5艺术学美术学、设计学等
6体育学

7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政课专任教师、法学、政治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等
8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

9图书资料组

三、推荐入库人选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填写《广州航海学院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由学院汇总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于2022年11月28日前发至联系邮箱(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经二级单位统一推荐),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推荐广州航海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人选材料”。逾期视为无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源升

联系电话:020-85211059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附件:广州航海学院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请自行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