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各位教师:拟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预通知”,为有意向申请人知悉申报步骤,提早准

各教学科研单位、各位教师:

拟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预通知”,为有意向申请人知悉申报步骤,提早准备材料,了解报送节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等将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公布。

学校自2020年起不再划定二级单位派出指标、遴选并公布访学资助名单,不再启用配套奖励政策。

本着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同意派出,学校审核并推荐,继续做好留基委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如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等。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https://bg.csc.edu.cn/。

二、申请材料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请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时间完成个人网上报名,上传证明材料。

(二)学校审核个人申请表、附件等并加具推荐意见,在单位截止申报日期前提交学校公函上报留基委。

(三)所有项目申请人请务必在学校工作截止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提供正式邀请函、证件、成果、证书复印件备查),其中个人邀请函必须为正式邀请函,派出时间不能早于申报项目结果公布时间,建议写申报当年12月底前派出;

2.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

(三)新冠疫情期间,教师出国及在国外学习生活会面临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和综合风险,请各二级单位与出国教师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实时了解个人动态并及时上报特殊情况,确保教师人身安全。

三、联系方式

师资培养科:文老师,电话:85211187

办公地点:石牌校区行政楼608

邮箱: gw_szk@m.scnu.edu.cn

人事处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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