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兹定于2月23日(周四)下午2点30分-3点30分,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支部: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兹定于2月23日(周四)下午2点30分-3点30分,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地点由各支部委员会商定。评议结果和有关材料请于24日(周五)下班前交学院组织员陈婧宇同志。


学院党委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