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二级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

各学院、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1.2023年分配到我校指标为专业技术人才1名。各学院、二级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

2.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3.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

4.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5.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推荐人选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8.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9.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二级单位推荐

各学院、二级单位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提交报名材料

1.申报人填写附件1(内含两个EXCEL表格),表格须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

2.申报人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附件2或在东方智辰网https://rsb.appms.cn/DownLoadShow.asp?id=220下载),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后以A4纸双面打印,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

3.以上材料(包括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后的扫描件)请于3月10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人事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特贴申报+二级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遴选

学校将于3月13日组织校内评审推荐,确定推荐人选。

(四)后续提交材料

获推荐的申报人,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于3月14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人事处。具体材料如下:

1.学院党委推荐报告1份。说明推荐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推荐选拔情况、学院评议情况、征求意见情况等,须加盖单位党委公章。

2.个人申报材料10份。包括《专家情况登记表》和佐证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纸质版10份,以A4纸双面打印。

(2)佐证材料纸质版10份,材料内容如下:清单目录、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原则上不得超过30页。复印件须经二级单位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佐证材料经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合成为1份PDF文件。纸质版材料统一按A4纸双面打印,与《专家情况登记表》一起加上封面后装订成册。

3.电子材料。一是推荐人选在申报软件中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导出的后缀为“.rpu”的电子文件。二是人选一览表。

4.将材料2生成的PDF电子版、材料3刻录成光盘,连同材料1、材料2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才项目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人事处人才项目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57

联系邮箱:rscrcxmk@scnu.edu.cn

办公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608室


文件下载:附件1.表1-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推荐人选重要业绩成果情况表.xlsx 

附件2请自行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

人事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