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首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及专家库专家任期3年已届满,广东省教育厅决定以学校推荐和有关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二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及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委会性质及任务
指导委员会及专家库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和管理。
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协助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决策咨询、课题研究、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工作,协助制订专家库管理办法及专家库建设工作。
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协助省教育厅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创业理念,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指导就业创业实践(含创业大赛项目培育),提供就业创业咨询辅导,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等工作。
二、候选人条件
(一)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条件
1.认同并遵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之规定。
2.坚持主流意识形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政治立场鲜明。
3.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了解就业创业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向和趋势,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域熟悉或从事相关工作,有较高学术造诣、丰富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实践经验。
4.善于团结协作,富有合作精神,有乐于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能够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工作督导、评估检查、人员培训等工作。
6.副校级以上职务或正高级以上职称。
(二)专家库专家人选条件
专家库专家人选需符合上述条件中的2至5项。是高校教职工的,还需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是校外人员的,还需是企业家、高级职业经理人、管理咨询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或财务管理专家。专家库专家必须接受指导委员会的监管。
三、推荐程序
(一)名额分配
1.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每所高校和各有关单位可推荐1名副校级以上职务或正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2.专家库专家人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每所可推荐校内专家不超过10人;各普通高校可推荐符合条件且与本校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家、高级职业经理人、管理咨询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或财务管理专家入库,每所高校可推荐专家原则不超过20人。其它有关单位每个可推荐专家原则不超过10人。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个人自荐的基础上(推荐的校外专家人选需征得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同意),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推荐,每个二级单位推荐校内专家不超过1人,校外专家不超过2人;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按照名额分配遴选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6日前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仅需电子版,不需要盖章)、《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仅需电子版,不需要盖章)和《汇总表》电子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PDF版和Word版)发关至联系人邮箱429266723@qq.com。
联系人:黄子健 联系电话:020-85212265。
附件: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
3.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