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申报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按照《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计划

(一)立项主题: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为根本目标,具有较高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于国家教师教育全局,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中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与实践成果对推进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二)立项范围:参照《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每个选题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拟立项目6个。经费由省教育厅在2023年高等教育“冲补强”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项目50万元的标准资助。

(四)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在3年左右完成。

二、申报团队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要求

项目主持人应长期从事面向基础教育的教师教育,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主持人参与本次课题申报。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一经确定,不予更改。华南师范大学首批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申报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团队成员要求

申报团队成员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若项目申报主持人非华南师范大学首批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主持人,则需邀请华南师范大学首批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主持人作为项目首席指导专家,同时与中小学(含幼儿园)、教研机构组建研究团队联合申报;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将视为不符合要求。

三、研究内容要求

(一)项目选题应依据立项指南,围绕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要在首席专家的指导下,与中小学等教育实践基地、当地市级或县级教研机构联合申报,以实践研究为主。

(二)申报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申报书》题目可自行拟定,要突出项目论证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项目论证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三)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四、研究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调研报告。

1.报告一:广东省内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如关于广东省基础教育某学段某学科教学现状的调研报告;

2.报告二:广东省外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如关于省外基础教育学段同类别学科教学典型案例或模式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

(二)实践研究报告。

1.围绕研究与实践主题,项目主持人需联合5-10所中小学校与当地的教研机构开展项目的实践研究,并形成实践研究与实践效果监测质量报告,报告的实质内容必须结合项目研究与实践的实际工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及应用推广价值等方面加以说明,总篇幅不少于2万字。

2.内容应涵盖: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含与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合作研究情况)、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理念和经验借鉴、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内容与思路、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的方法与措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及成果、改革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等。

3.鼓励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专著和论文要突出实践、实验分析,突出应用推广价值和社会效益。

五、立项程序

立项评审等环节由教师教育学部牵头组织实施。各项目主持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师教育学部,由教师教育学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教务处报备后报送至省教育厅参与评定。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

2.《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3.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

4.高校与中小学、当地教研机构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的协议书。

以上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并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于2023年6月12日12:00前报送至教师教育学部,电子版(汇总表Excel格式,其他为PDF格式)同时发至邮箱hssjjsfzzx@163.com。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二)联系人:温涛、姚轶懿;联系电话:85211656。

(三)联系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华师科技大楼三楼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3.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4.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5.华南师范大学首批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文件下载: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附件2-5.docx


教师教育学部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