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补充更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补充更新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拟充实和完善广东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补充更新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拟充实和完善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信息,现委托我校开展专家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列入此次补充和更新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应达到《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关于入选专家库的专家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理解、掌握并认真执行职称政策规定, 严格按照有关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业绩显著。

4.从事基础教育领域本学科(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熟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二、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本单位的专家推荐工作;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提交《专家入库推荐表》(附件1)及《高校推荐专家人员入库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汇总核对确认并加具推荐意见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经二级单位统一推荐);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及word、Excel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推荐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人选材料”,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逾期视为无推荐。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雯

联系电话:020-85211058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611室

附件:1.专家入库推荐表

2.高校推荐专家人员入库汇总表


文件下载:附件1:专家入库推荐表.docx


文件下载:附件2:高校推荐专家人员入库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