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在职教师。
二、主要内容
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研修)。课程设置等与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www .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学校结合相关规定将学时计入教师培训学时。
三、学习方式
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 www.smartedu.cn ) ,需实名注册姓名、证件号、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等信息后方可进行学习。教师均需完成通识内容学习。(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四、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理解把握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全面覆盖。各二级单位专题研修工作联系人有变更的,请于2023年7月18日前将有关信息报送至联系邮箱,没有变更的,无需报送。
2.请各二级学院及时跟踪了解并系统总结暑期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于9月8日将本单位研修总结及研修名单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
五、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源升
联系电话:85211059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603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附件2: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文件下载: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1.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发展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