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教工考核制度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分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自2020年以来,学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教职工考核管理制度文件,标志着学校教工考核管理改革全面落地实施。按照学校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自2020年以来,学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教职工考核管理制度文件,标志着学校教工考核管理改革全面落地实施。按照学校制度规定,目前,新制度实施后的首个聘期(2021-2024年)时间已经过半,需要对新制度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检视,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梳理总结

1.认真检视年度考核各环节工作。从考核程序、标准、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做好年度考核材料(包括业绩统计数据、投票结果等重要过程性材料)的梳理保存,特别是对部分使用高端科研业绩折抵年度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的教工,要做好记录,避免业绩重复使用。

2.严格做好考核结果关联运用。对考核“不合格”教工要按规定进行岗位调整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考核“基本合格”教工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改进工作;对工作任务完成度不够饱满或存在“慵懒散”等行为的教工,要重点进行督促提醒和帮扶,合理安排其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抓好考核制度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宣传学校制度文件,主要包括华师〔2020〕166号、华师党委〔2021〕50号、华师党委〔2021〕51号、华师党委〔2021〕52号、华师党委〔2021〕53号文和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量核算的八条操作性原则”5月已在OA系统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传阅)以及各单位实施细则,采用灵活多样、针对性强的方式使广大教工进一步熟悉相关精神,持之以恒推动“真考核”“严考核”在单位落地生根,不断释放制度改革导向精神。

三、做好教工聘期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的摸查

各单位要对照各自实施细则和聘用合同,对教工聘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1.专任教师、处于协议期的引进人才、青年人才、预聘制(教学科研)人员:摸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聘期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摸查“科学研究”任务进展情况和是否存在“一票否决”事项情况。

2.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摸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重点摸查聘期内年度考核测评得分和排名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一票否决”事项情况。

3.各单位要在全面摸查基础上,对教工聘期任务完成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认真研判,对于聘期任务进展较慢或者测评得分及排名情况不理想的教工,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及时予以提醒。教学科研单位要对年度“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完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特别是要对照实施细则关于“科学研究”任务规定,参考学院上一聘期科研业绩平均水准,对教师科研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对聘期任务完成质量进行展望,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

各单位要在扎实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专门报告(模板见附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把纸质版报告(单位党政领导签字盖章)提交至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4110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603室

邮箱:rsc@scnu.edu.cn

附件:二级单位关于教工聘期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的报告(参考模板)


文件下载:附件:二级单位关于教工聘期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的报告(参考模板).docx

 

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