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自2020年以来,学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教职工考核管理制度文件,标志着学校教工考核管理改革全面落地实施。按照学校制度规定,目前,新制度实施后的首个聘期(2021-2024年)时间已经过半,需要对新制度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检视,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梳理总结
1.认真检视年度考核各环节工作。从考核程序、标准、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做好年度考核材料(包括业绩统计数据、投票结果等重要过程性材料)的梳理保存,特别是对部分使用高端科研业绩折抵年度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的教工,要做好记录,避免业绩重复使用。
2.严格做好考核结果关联运用。对考核“不合格”教工要按规定进行岗位调整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考核“基本合格”教工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改进工作;对工作任务完成度不够饱满或存在“慵懒散”等行为的教工,要重点进行督促提醒和帮扶,合理安排其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抓好考核制度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宣传学校制度文件,主要包括华师〔2020〕166号、华师党委〔2021〕50号、华师党委〔2021〕51号、华师党委〔2021〕52号、华师党委〔2021〕53号文和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量核算的八条操作性原则”5月已在OA系统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传阅)以及各单位实施细则,采用灵活多样、针对性强的方式使广大教工进一步熟悉相关精神,持之以恒推动“真考核”“严考核”在单位落地生根,不断释放制度改革导向精神。
三、做好教工聘期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的摸查
各单位要对照各自实施细则和聘用合同,对教工聘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1.专任教师、处于协议期的引进人才、青年人才、预聘制(教学科研)人员:摸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聘期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摸查“科学研究”任务进展情况和是否存在“一票否决”事项情况。
2.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摸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重点摸查聘期内年度考核测评得分和排名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一票否决”事项情况。
3.各单位要在全面摸查基础上,对教工聘期任务完成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认真研判,对于聘期任务进展较慢或者测评得分及排名情况不理想的教工,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及时予以提醒。教学科研单位要对年度“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完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特别是要对照实施细则关于“科学研究”任务规定,参考学院上一聘期科研业绩平均水准,对教师科研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对聘期任务完成质量进行展望,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
各单位要在扎实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专门报告(模板见附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把纸质版报告(单位党政领导签字盖章)提交至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4110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603室
邮箱:rsc@scnu.edu.cn
附件:二级单位关于教工聘期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的报告(参考模板)
文件下载:附件:二级单位关于教工聘期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的报告(参考模板).docx
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