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含)期间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申报(2023年10月16日-10月31日)。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板》(附件1),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系统提交申报后,填写附件2《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人情况表》,于10月3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rscrcxmk@scnu.edu.cn。逾期未发的,不予纳入学校推荐范围。
四、其他说明
申报和审核推荐均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如获得资助,本次所填信息将作为全国博管办对该项目后续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填报时,注意相关提示,切勿在相关区域填写个人、导师、单位相关信息,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1013.pdf
文件下载: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人情况表.xlsx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