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大学城佳苑公租房有6套房源待租,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户型:一房一厅2套(套型面积:47-52㎡)
二房一厅4套(套型面积:55-60㎡)
2.租金标准(建筑面积):30元/㎡/月
二、申请条件
我校在岗教职工符合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3.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3)。
三、配租安排
1.报名申请(10月25日-10月30日)
2.材料审核及计分排序(10月31日)
3.网上公示(11月1日-11月6日)
3.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另行通知)
四、教工提交材料
1.《广州市2023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1);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2);
3.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4.参加工作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人及入住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6.结婚证复印件;
7.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方式如下(二选一):
(1)微信搜索“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小程序,点“自然人个人名下房产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8.社会保险证明(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
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2023年10月30日17: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 hqcfgb@m.scn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教职工不参与此次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3.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4.根据申报人员数量情况,房改办将登记保留排序号,今后如有零星的公租房房源,将按此排序号安排(排序号有效期为6个月);
5.计分方法、选房顺序参照附件4中第六项和第七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408室;电话:85214186;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
1、《广州市2023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3、《单位担保书》
4、《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文件下载:附件1-广州市2023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2- 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xlsx
文件下载:附件3 单位担保书.docx
文件下载:附件4 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doc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