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后勤管理处关于开展大学城佳苑公租房待租房源配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目前,大学城佳苑公租房有6套房源待租,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大学城佳苑公租房有6套房源待租,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户型:一房一厅2套(套型面积:47-52㎡)

二房一厅4套(套型面积:55-60㎡)

2.租金标准(建筑面积):30元/㎡/月

二、申请条件

我校在岗教职工符合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3.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3)。

三、配租安排

1.报名申请(10月25日-10月30日)

2.材料审核及计分排序(10月31日)

3.网上公示(11月1日-11月6日)

3.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另行通知)

四、教工提交材料

1.《广州市2023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1);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2);

3.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4.参加工作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人及入住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6.结婚证复印件;

7.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方式如下(二选一):

(1)微信搜索“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小程序,点“自然人个人名下房产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8.社会保险证明(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

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2023年10月30日17: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 hqcfgb@m.scn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教职工不参与此次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3.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4.根据申报人员数量情况,房改办将登记保留排序号,今后如有零星的公租房房源,将按此排序号安排(排序号有效期为6个月);

5.计分方法、选房顺序参照附件4中第六项和第七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408室;电话:85214186;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

1、《广州市2023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3、《单位担保书》

4、《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文件下载:附件1-广州市2023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2- 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xlsx


文件下载:附件3 单位担保书.docx


文件下载:附件4 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doc

 


 


        房改办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