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我校天河区德埔小区人才公寓即将有1套房源空出,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地 址:德埔小区(三房一厅94.64㎡)
租金标准:44.00元/㎡
二、配租依据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及《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
三、申请条件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
副高级(处级)以上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配租安排
1.报名申请(11月22日-11月27日)
2.材料审核及计分排序(11月28日)
3.网上公示(11月28日-12月1日)
4.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另行通知)
备注:本次申请教职工多于5位(含5位)予以公示,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尽快报名申请。
五、教工提交材料
1.《华师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表》(附件2);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3);
3.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4.参加工作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夫妇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6.结婚证复印件;
7.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方式如下(二选一):
(1)微信搜索“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小程序,点“自然人个人名下房产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8.社会保险证明(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
六、其他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教职工可申请调换;
3.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4.根据申报人员数量情况,房改办将登记保留排序号,今后如有零星的公租房房源,将按此排序号安排(排序号有效期为6个月);
5.计分方法、选房顺序参照附件1中第六项和第七项。
请有意向天河区人才公寓的教职工于2023年11月27日17: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hqcfgb@m.s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2、《华师教职工公租房租住申请表》
3、《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文件下载:附件1 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doc
文件下载:附件3- 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xlsx
房改办 2023年11月22日